清远市清城区石角中心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远市众联工程咨询 受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的委托,对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中心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L-CG-QY-2018-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中心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685,257.92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内容 | 交货期 | 项目性质 | 数量 | 最高限价 |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中心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及设备采购,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 中标结果公示后3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定后30个日历天内交货验收,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政府采购 | 1批 | 人民币6,685,257.92元 |
| 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
5.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需求”。
5.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5.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5.3.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5.3.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5.3.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6.3、提供2018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其中内容为缴纳税收内容,不包括社保代缴)【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4、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6.6、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7、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8、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书):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以及 ( )查询结果为准;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 0 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注: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根据《关于清远市 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8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 ),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人民币150元,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执行本公告的“第七点”。
投标保证金信息: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8年10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2、交纳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元)。
3、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 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0月12日 至 2018年10月1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市众联工程咨询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2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
联系人:潘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