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邵东县魏家桥镇机场新村农村土地项目和邵东县宋家塘街道分水村、青龙观村等两个村农村土地项目已由邵国土资发[2018]16号、邵财建指[2018]54号文批准建设,并经邵东县发改局以邵发改审[2018]344号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工程概况:项目规模面积为183.14公顷,其中魏家桥镇机场新村建设规模为88.1公顷,宋家塘街道分水村、青龙观村两个村建设规模为95.04公顷。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11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魏家桥镇机场新村农村土地项目和宋家塘街道分水村、青龙观村等两个村农村土地项目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2.8 标段划分:本次共分为三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3.7原则上,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8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局“湘土整发[2015]15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
3.9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
3.10投标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
3.11每一家潜在投标单位只能对其中的一个标段参与投标,同一家投标单位对其中2个及以上标段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
3.1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按照邵东县政府办公室邵政办函[2017]61号文件要求,外地企业如若中标,应在邵东县成立 ,并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领取发票,接受邵东县税收管理。以集团公司、总公司等名义签订合同的,须签订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以邵东 的名义申报纳税.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帐户转帐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个标段分别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