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泾河新城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河新城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技术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8-SN-QC-FW-0938
三、采购人名称: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郗工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戴杨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
| 1 | 泾河新城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12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技术服务 | 1 | 家 | 360000.00 | 泾河新城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12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技术服务 | |
| 2 | 泾河新城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13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技术服务 | 1 | 家 | 390000.00 | 泾河新城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13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技术服务 |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近一年(2016年或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安全生产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0-12 08:30:00至2018-10-19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0-24 14:00:00
2、投标
2018-10-12
经营许可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局网站注册编号:010202008032700008
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7752号-8
电力招标官方网备案资质查询:http://www.hd315.gov.cn/beian/view.asp?bianhao=010202008032700008中文域名如下,可的地址栏中直接输入访问
http://www.dlztb.com/about/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