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酉水明珠工程道路桥梁 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靖县酉水明珠工程道路桥梁 工程已由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投【2018】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及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合同段划分及工期:本批次招标的保靖县酉水明珠工程道路桥梁 工程施工,本项目划分为3个合同段,即A1、A2、A3合同段。
合同段 |
项目内容 |
工期 |
工程造价 |
建设内容 |
A1 |
保靖路、酉水三桥 |
1095 |
284108657 |
路基土石方工程、沥青路面工程、斜拉桥桥梁工程及市政配套 工程等 |
A2 |
洞庭路 |
730 |
251271508 |
路基土石方工程、沥青路面工程及市政配套 工程等 |
A3 |
大乡路、官登路 |
730 |
180929126 |
路基土石方工程、沥青路面工程及市政配套 工程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合同段要求的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进入湖南省公路建设信用信息网,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合同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级、连续两年 评为C级、连续三年 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7 不接受处于湖南省省级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及通报 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3.8 凡涉及到湘交基建[2017]79号文件“关于2016年部分涉案施工企业及人员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通报”中单位及人员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三个标段均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 投标人应当在后台系统点击对应的标段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对应的标段中,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08日10: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