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县种畜场拆迁安置科研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蒸发改[2016]261号、蒸发改[2018]1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两大块:一是西渡高新区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二是种畜场自筹。
2.3、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13330.5平方米 ,建筑面积12273.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品展示厅、原材料和标本仓库、产品研发中心、产品检测中心、档案室、图书室、培训中心等及相关配套工程。
2.4、项目总投资:约1700万元
2.5、招标范围:科研综合楼,八层框架结构,建筑檐口高度为27.5米,总建筑面积12126.13平方米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9、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1、招标控制价:16226575.1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3.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该文件规定的标准,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
3.3.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 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和身份证原件。
3.3.4、技术负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