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海中村、海北村污水治理工程 。
1.1.2 工程位置: 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海中村、海北村 。
1.1.3 设计范围: 本项目工作内容是负责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海中村、海北村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对海中村、海北村进行改造治污,对工程范围内各居民污染源进行收集处理,其中包括居民建筑立管雨污分流改造、埋地污水管道敷设(包括巷间、主巷、村道、村主干道)及化粪池改造、新建污水管道等的勘察设计。) 。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R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2018】512号 。
1.1.6 资金来源: 本项目按照《广州市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91号)文件精神,由市财政、广州市水投集团按2:8比例出资 。
1.1.7 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14259.25万元。以行政村为改造治污单位,对工程范围内各居民污染源进行收集处理;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现状污水立管,新建雨污分流立管和埋地污水管、化粪池修复、路面开挖及修复、现状排水管沟修复、房屋保护及土方弃置等 。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现行国家规定执行。
1.1.9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范围内进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完成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须在广州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给排水工程师(以毕业时间算起)。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 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 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9时30分至2018年10月22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 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