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海关2018年度第五批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函
我单位受托的兰州海关2018年度第五批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ZB-1808-080L),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18年08月14日,更正公告发布于2018年09月26日。
现对原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要求;
1、价格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售后服务承诺:
1).承诺质保三年及以上得2分,两年得1分,低于两年不得分。
2).承诺并能够证明有能力实现故障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得3分;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二、现变更为:
1、价格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的平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售后服务承诺:
1).承诺质保三年及以上得1分,低于三年不得分。
2).承诺并能够证明有能力实现故障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得1分;否则不得分。
3).工期在45天得3分,45-60天得2分,60天-75天得1分,超过75天不得分。
三、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延期至2018年10月24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请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函后回函确认。
兰州海关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