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河水系截污及水环境综合工程(河宏路—广福路段)绿化、截污工程招标
金家河水系截污及水环境综合工程(河宏路—广福路段)绿化、截污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81015_101367046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家河水系截污及水环境综合工程(河宏路—广福路段)绿化、截污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昆明市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家河水系截污及水环境综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地区【2013】483号、关于西山区金家河截污及水环境综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发改【2008】1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内容:金家河水系的太家河河宏路—广福路段截污工程、绿化工程及箱涵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2招标范围:金家河水系的太家河河宏路—广福路段截污工程、绿化工程及箱涵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招标规模:998万元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办事处河宏路南—广福路
2.6项目实施时间: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书面开工令为准。
2.7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范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否决投标处理
3.4其他: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关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1(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2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4.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含1项)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其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须包含园林绿化)。
3.4.5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①国家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注册于投标人本企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城市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②近三年(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含1项)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其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须包含园林绿化);③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④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4.6拟派往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同时具有①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②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4.7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2017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4.8信誉情况良好,2015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提供承诺书。
3.4.9省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在项目中标后必须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关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入滇信息登记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1516:14至2018-10-22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1-08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