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服务  工程招标公告  机组  集中  化工  神华  配电  钢球 

新建东海县通贯路小学项目施工招标

   日期:2018-10-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新建东海县通贯路小学项目施工招标招标编码:CBL_20181017_-1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一、招标条件新建东海县通贯路小学项目已经东海

新建东海县通贯路小学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81017_-1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招标条件
新建东海县通贯路小学项目已经东海县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县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东海县通贯路小学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牛山街道自清路西侧、通贯路北侧。
2.工程规模:建设教学楼9450㎡,地上4层;综合楼6370㎡,地上5层;食堂与报告厅2300㎡,地上2层;体育馆
3400㎡,地上2层;传达室及围墙140㎡,地上1层。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3207221805180102-BD-001新建东海县通贯路小学项目施工土建、水电安装施工30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新建东海县通贯路小学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海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东海县通贯路小学项目的
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牛山街道自清路西侧、通贯路北侧。 上2层;传达室及围墙140㎡,地上1层。
2.1.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60991664.62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8月26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
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
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资格后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
[2016]23号”文。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核验书》,无《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
】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9
号文、连清办【2016】2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
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
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5)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2年无市场不良
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
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
,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
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经理的证书(有效期内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
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
(7)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
意见。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
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
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条款资格审查标准。
(10)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上午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z
 
 
扫一扫快速入网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