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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安徽联通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微信公众号合作运营招标

   日期:2018-10-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6    
核心提示:2018-2019年安徽联通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微信公众号合作运营招标2018-2019年安徽联通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微信公众号合作运营招标招标编

2018-2019年安徽联通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微信公众号合作运营招标
2018-2019年安徽联通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微信公众号合作运营招标
招标编号: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017_-1
本招标项目为2018-2019年安徽联通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微信公众号合作运营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4-06-04A-2018-D-C1317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发及其前后端功能维护、程序设计与开发、系统运行支持、常态化运营服务支撑等内容。 1.2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该协议下采购订单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二者中有一项满足即该协议终止。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已签署的同类项目(即微信公众号合作运营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甲方联系人等内容。若为固定合同,则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以对应的结算合同日期或结算订单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2.5投标人须在合肥市设有常驻机构或承诺在中标后不晚于合同签订前在合肥市设置常驻机构。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7日17时00分至2018年10月23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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