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金丰生态畜牧业大型沼气池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锦屏县金丰生态畜牧业大型沼气池建设项目已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黔东南发改农经104号、锦发改备案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省金丰畜牧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1招标编号:GZGJH-2018-13
项目总投资:1310万元(本次项目合同估算价为:10558789.26元)
工程建设地点:锦屏县敦寨镇者屯村;
工程规模:建设3000m³CSTR沼气发酵装置、500m³水封池及其配套装置、100KW沼气发电机组、50万大卡沼气锅炉、有机肥加工车间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以及厂区道路硬化和绿化等工程。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标段划分:无;
2.2本工程不采取(采取或不采取)简易程序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0月19日00分至2018年10月24日00分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