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永州市第四中学体育馆建设项目已由 永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 永发改社〔2017〕425号文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地下建筑面积3483平方米
2.5 代建范围:阶段性代建
2.6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项目总投资为4800万元
2.7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
2.8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项目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 代建周期: 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
具体工期如下:
土石方工程需在3个月内完工;
体育馆的基础工程需在3个月内完工;
体育馆的主体工程需在12个月内完工;
体育馆的屋面网架工程需在3个月内完工;
体育馆的室内综合布线、弱电照明和装修工程需在3个月内完工。
2.11 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 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