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丰城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招标
受丰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丰城市政府采购办下达备案(fczfcg2018-334)的要求,就“丰城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丰城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项目预算: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丰城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清单
10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1)必须是已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五、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6日当日24:00前(北京时间)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