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聚顺里、松楠楼及零散平房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随程审计项目招标
红桥区聚顺里、松楠楼及零散平房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随程审计项目招标
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021_101389912
受天津市红保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将以招标方式,对红桥区聚顺里、松楠楼及零散平房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随程审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红桥区聚顺里、松楠楼及零散平房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随程审计项目
2.项目编号:JYGC2018-HQ-026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红桥区聚顺里、松楠楼及零散平房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随程审计项目,
三、项目预算
1454.4120万元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能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受到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谢绝参与)。投标人须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原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近两个年度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到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18年度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注:未到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10-22到2018-10-26
【每日9:00-11:3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