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栖枫渡镇草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仙区栖枫渡镇草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郴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郴农发办发【2018】19号文批准建设,经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苏发改招核【2018】12号 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与地方配套。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31万元,省级财政104万元,市级配套34万元,本次建设工程招标金额为536.82万元;
2.2 建设规模:建设面积0.4万亩,整修加固山塘5座,衬砌骨干灌渠8条共3.55km,采用C20砼衬砌,衬砌骨干排渠8条共3.9km,采用M7.5浆砌石衬砌,衬砌田间渠道5条共0.83km,采用预制砼衬砌,田间支路8条共4.7km。
2.3 建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镇。
2.4 工 期: 12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本行业建设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
2.6.1 一标段:草田村 ;计划资金2123400.00元
2.6.2 二标段:菜岭村、三塘下村、正源村;计划资金¥1858800.00元
2.6.3 三标段:庄门村、河头村;计划资金1386000.00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具备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近36个月(2015年10月-2018年9月)已竣工的类似工程经历 ;
3.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拟派
3.4授权委托人与
3.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6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 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苏仙区栖枫渡镇草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 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以到账为准。
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5.2施工履约保证金:从中标通知书发出算起 7天内,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 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如未按规定递交,将视为其自动放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0月22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