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电气综合保护及自动化系统框架协议采购(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电气综合保护及自动化系统框架协议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全厂性电气综合保护及自动化系统柜框架协议采购的供货、运输、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暂估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电气综合保护及自动化系统 |
具体规格见技术附件。 |
13个变电所 |
交货期:采购订单签订完成后45天内。(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
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 |
备注:
(1)交货时间:分批次交货,详见上表;*
上述每项招标货物的型号和规格若与“第五章 设备技术要求”中不符,请以“第五章 设备技术要求”中的型号和规格为准;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质保期:货物所在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12个月或装置中交后18个月(先到为准)。*
(4)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保期内,卖方应无条件免费提供设备故障维修及调试服务,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公章)。
(2)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在近五年内有大型石化石油化工装置项目的框架采购协议业绩和110kV变电站供货业绩,且必须在SYCTC-1项目所在省份(陕西省)有使用相关产品的业绩。
(3)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在近五年内有国内大乙烯、大炼油、甲醇制烯烃项目供货业绩3项,且单个项目供货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人民币(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4)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在近三年内当地(陕西省)国网110kV及以上等级变电站自动化系统业绩不少于5项(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5)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同时取得ISO 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CMMI认证。
(6)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
(7)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
(8) 未能完成本招标公告“第4条”要求的注册流程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