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南湖变电站(大学生创新创业大楼)项目 (项目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变电站(大学生创新创业大楼)项目监理 标段监理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810FJ-510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变电站(大学生创新创业大楼)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教发司(2017)242号函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中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华中师范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说 明:南湖变电站为武汉供电公司所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楼为华中师范大学所有,本次监理招标仅限大学生创新创业大楼工程(标高14米以上部分)施工监理招标。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其中:监理服务期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工程概算投资: 约6383万元,本监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96万元。
招标范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楼工程(标高14米以上部分)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从合同签订到交付使用全过程)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如果有):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 项新建单体建筑17000㎡及以上或单项工程造价6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承担总监理工程师承诺若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湖北省 (以下简称“省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 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 )。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8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 ”(网址: ,下同),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省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 月 07 日 9 时 00 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 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10 楼 湖北省 1001 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hbgh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