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万融实业有限公司石门澳产业园东九街二期工程招标
莆田市秀屿区万融实业有限公司石门澳产业园东九街二期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E3503010301100143001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024_101401530
开标时间:2018-11-14;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万融实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投资金额:6500万元
本招标项目石门澳产业园东九街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莆秀发改【2018】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万融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万融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实施的桩号为K0+000-K1+78.531,其中道路里程约为600,米,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软基处理、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生态沟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670号取费标准×(1-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056335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670号取费标准×(1-30%)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8年10月22日08:30:00至2018年11月14日08: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