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库车油气开发部井场基础等建筑垃圾清理招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库车油气开发部井场基础等建筑垃圾清理招标
招标编号:TLM18-K104-205(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负责塔里木油田公司库车油气开发部各所属钻井井场基础等建筑垃圾清理,并拉运至辖区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存放点存放,现场覆土平整恢复原貌。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工程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具有或涵盖与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内容。
(2)由省(部)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签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技术装备及人员配备:
1、人员要求:
资料提供:①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新疆注册查询“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asite/cloud/index.jsp),标委员会如果查询不到的,将认定其提供的相关证书无效;新疆以外注册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且在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投标人需一并提供证书发证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上信息需与发证单位网站信息对应)。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提供的相关证书无效。②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不少于为期一年(截止月为2018年9月)的缴费证明扫描件③2017年健康体检证明。
资料提供: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新疆注册查询“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asite/cloud/index.jsp),标委员会如果查询不到的,将认定其提供的相关证书无效;新疆以外注册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且在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投标人需一并提供证书发证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上信息需与发证单位网站信息对应)。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提供的相关证书无效。②由社保部门出具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的缴费证明扫描件③2017年健康体验证明。
●企业信誉:
开标当日:1.投标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交易资格。
投标人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投标人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该实施项目且满足塔里木油田安全要求的QHSE(HSE)体系,2.具有QHSE(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承诺遵守塔里木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不允许参与投标。
3.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不允许参与投标。
4.经过塔里木油田公司安全审核定级的投标人,最近一次审核定级结果为C级以下(不包括C级)的不允许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10-23 20:00:00至2018-10-2923:59:59(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