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演艺集团二人台艺术研究剧院灯光灯及灯光控台招标
呼和浩特民族演艺集团二人台艺术研究剧院灯光灯及灯光控台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81023_101398407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呼和浩特民族演艺集团二人台艺术研究剧院
投资金额:49万元
呼和浩特民族演艺集团二人台艺术研究剧院灯光灯及灯光控台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受呼和浩特民族演艺集团二人台艺术研究剧院委托,依据有关规定,对本项目邀请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49万元
3、质量标准: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标段名称技术规格及要求预算额(元)
1呼和浩特民族演艺集团二人台艺术研究剧院灯光灯及灯光控台采购详见招标文件490000
三、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其他要求: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企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或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等证件,且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灯光设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文件须知: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1、报名需携带资料如下: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若投标单位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制造厂家自身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副本);
4)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复印件(查询记录应当通过截屏打印的方式,截屏内容应当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查询人员应当在截屏纸质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
1、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整理成册,零散页拒收;
2、购买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0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3、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9: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