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一医院公共环境消杀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一医院 的委托,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一医院公共环境消杀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一、项目编号:ZZ82942HW0007-0222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一医院公共环境消杀服务项目
三、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四、采购内容:医院公共环境消杀,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时间:一年
六、服务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7.2投标人需是具有经营范围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7.3经营范围具备消杀服务项目,并且具备医疗级单位消杀经验;
7.4投标人(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7.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只限一家投标;
7.6投标人需提供黑龙江省诚信办入围的信用评估企业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及证书;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8.2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须符合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及第七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它证明材料;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以上该项目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对虚假投标或串通投标的投标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给招标人带来的间接损失。
8.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上午9:30分。
十、投标及开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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