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LNFK(J)2018-103
资金来源:其它受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改造项目在国内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招标。欢迎国内
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改造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001品目: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改造项目(厨房改造、食堂改造、浴池改造工程);002品目: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
局食堂改造项目(空调工程)(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含科技法人)资格的机构。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5.本投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具有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7.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16时30分(工作时间:09:0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购买。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品目,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招标内容的经营
范围),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接收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