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铜官窑遗址公园观光电瓶车道工程 已由 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5]22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 为 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 / 年 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肆万元整 。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户 名:长沙 投标保证金专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年 10 月 24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