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德金鹏印务 的委托,就其品检机除尘装置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常德金鹏印务 二、招标项目名称:品检机除尘装置购置项目
三、招标编号:0623-1875N1103201
四、项目范围:
一、招标内容:
小张品检机除尘装置
二、服务
2、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投标内容;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厂家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和经会计事务所所审计的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4、信用要求:投标人所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中无不良记录,未列入政府和行业黑名单、无单位犯罪记录。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6、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需提交的资质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7、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原件
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七、本招标为公开招标。
八、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售价:售价每套4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8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损毁等情况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2、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账户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代理机构投标的项目名称。
九、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的时间及 购买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 名称:
联系人:王帅 、曾君、 熊慧敏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帐户:(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招标编号)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帐 号:80008083310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