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如下更正:
1.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2页,第四章评定办法的评分细则中的“技术评审(40)”这一主要条款下的“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主要施工管理计划”七个分项条款变更为“项目实施方案(25分):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完整,方案科学合理、且对项目的针对性强,得17-25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完整,且有合理性,对项目针对性较强得8-16分;项目实施方案有所缺漏,内容欠合理,可行度较差得0-7分;不可行,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得 0分。”
2.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2页,第四章评定办法的评分细则中的“投标报价(40分”这一条款修改为“投标报价(55分)”,且该条款下的内容修改为“1、采购人对本采购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100万元,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2、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的竞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少于五家(不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的竞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得分的计算如下:(1)竞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55分;(2)竞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于1%扣0.5分,最多扣20分;(3)竞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j价的,每高于1%扣0.6分,最多扣20分”。
3.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6页,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f)与本次招标有关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中的第二条“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所有内容连同之后附表一至六变更为“二、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4.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6页,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3)工期: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变更为“(3)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
5. 本项目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延期至2018年10月30日上午9:30时,磋商保证金递交时间相应顺延,磋商地点为湖北省成套 10楼1008号会议室。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湖北省成套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