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博白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及绿珠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工程,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博白县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博白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及绿珠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KWKDA3G20181450
建设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佰捌拾陆万捌仟元玖角捌分(¥2868000.98)【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博白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2019300.13元);国家税务总局博白县税务局绿珠分局综合业办公用房维修项目(¥848700.85元)】。
工期:180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项目清单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第二十二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能提供本次招标采购工程服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可在“信用中国”网站 、 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3.6业绩要求:无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持招标公告于 2018 年10月 25日至11 月 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 (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4.3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⑴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副本复印件;⑵须提供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两者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11月15日 9 时 00分,地点为 (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