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局2018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调度大楼中央空调机房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81024_101403345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的委托,现对包头供电局2018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调度大楼中央空调机房设施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组织相关开、评标工作。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招标范围
包头供电局调度大楼中央空调机房设施改造工程拆除,建筑,安装1832,055.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如企业信息有变更的需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企业信息变更说明。
3.1.2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和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3.1.6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2018年10月30日17:00(五个工作日)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1);
(2)报名函(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和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加盖单位公章;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同时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
5.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投标人于2018年11月14日上午9:30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开标解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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