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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项目(一期)压缩空气制备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26     浏览:1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项目(一期)压缩空气制备系统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

 

一、招标条件

本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项目(一期)压缩空气制备系统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

1、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项目(一期)建设地点:潮州市铁铺镇中山大道南侧荒地 建设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200吨。2、工程配置 焚烧炉配置:2条600t/d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烟气处理方式:SNCR+半干法吸收塔+活性炭吸附+熟石灰喷射(备用)+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SCR。汽轮发电机组配置:1×32MW凝汽式汽轮机,1×35MW发电机组。年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年。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项目(一期)压缩空气制备系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项目(一期)压缩空气制备系统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按照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汇率折算的等值外币)(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所投空气制备系统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或经销商)。(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如投标人为所投设备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情况及合法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所投空气制备系统在电力行业中应具有不少于3项应用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需体现评审内容)。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0月24日09时00分到2018年11月0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购买。投标人若以个人名义购买招标文件,则在付款时须注明所代表的投标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报名登记表的信息一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09时30分

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项目(一期)压缩空气制备系统采购数量: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项目概况:

2.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项目(一期)建设地点:潮州市铁铺镇中山大道南侧荒地建设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200吨

2.2工程配置焚烧炉配置:2条600t/d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

烟气处理方式:SNCR+半干法吸收塔+活性炭吸附+熟石灰喷射(备用)+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SCR

汽轮发电机组配置:1×32MW凝汽式汽轮机,1×35MW发电机组年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年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压缩空气制备系统采购,以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按照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汇率折算的等值外币)(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须为所投空气制备系统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或经销商)(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如投标人为所投设备代理商

(或经销商),需提供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情况及合法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所投空气制备系统在电力行业中应具有不少于3项应用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需体现评审内容)。

5.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投标报名

7.1 报名方式:符合上述第5条“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的内容,并按要求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及《招标告知函》,以及按照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

7.2 报名文件:投标申请人需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单位盖章的《投标报名登记表》(须同时提供扫描PDF版和可编辑的Word版)及《招标告知函》(提供扫描PDF版),并连同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人的邮箱。

7.3 招标代理人在收到上述7.2条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文件后,将全部的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登记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未在招标代理人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获取时间: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2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9.2 获取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购买。投标人若以个人名义购买招标文件,则在付款时须注明所代表的投标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报名登记表的信息一致)。

9.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人民币 伍佰 圆整),售后不退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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