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受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的委托,拟对佛山市顺德区区属公办学校建设工程配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1810-0014-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区属公办学校建设工程配套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1,085,3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标段1宗地测量具备测绘丁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范围:不动产测绘】;图纸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
3、标段2房屋安全鉴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4、标段3环境评估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标段4消防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消防设施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6、本项目标段1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在信用中国 、 等网站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代理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9、成功报名并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注:标段1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义务、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联合体的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在投标和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共同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联合体各成员(含牵头人)均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02日(办公时间内,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08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联系人:张春燕
传真:020-83595441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