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渤海新区港城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提升改造工程LED灯和智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沧州渤海新区经济发改局 以 沧渤经字【2018】161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沧州渤海新区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提升改造工程。资金已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内费用全免的巡检、维修和质量保修服务,以及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和管养服务。
2.3投标报价上限: 4716.39 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合同能源管理,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机电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合同能源管理,联合体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③联合体全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⑤拟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1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0 月 27 日9:00至2018年 11 月2
日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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