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村镇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O&M)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村镇污水综合治理工程(EPC+O&M)总承包及监理
2.2建设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3项目计划总投资26560.96万元。
2.4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村镇污水综合治理工程(EPC+O&M)总承包
第二标段: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村镇污水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2.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工程项目采用EPC+O&M模式建设,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污水处理站约87座,铺设主管网约192030米、支管网约101045米。主要包括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运营,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费用、竣工验收、运维等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标段:项目前期和设计、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6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建设期3年(2018年实施20个村;2019年保底实施10个村,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招标人可调整具体实施的村庄数目;2020年其他村庄全部完成)。
第二标段:同施工工期。
2.7质量标准:
第一标段: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本项目的最终设计、施工方案,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根据发包人意愿出具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取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4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并提供不更换承诺书。
(2)拟派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网上可查询,提供职称网上查询页面。
(3)施工单位拟派施工员、材料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查询页面。
(4)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17年8月-2018年7月份连续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交查询页面,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1.5牵头人需提供企业自2015、2016、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1.6施工单位自2013年1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5000万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类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1.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1.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家,可以为四家。
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各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签字盖章外,其他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ƒ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2.3企业具有类似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污水处理项目金额在2亿元以上的类似监理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网上可查询页截图、合同协议书;)
3.2.4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2.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3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 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月20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9时00分。
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17时(含17时)。
招标文件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760066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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