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CFZ-2018-1065
(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开发银行云南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用房配电室及柴油发电机房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更换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本项目安装要求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前更换完成,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规保证产品质量并承诺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地点为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176号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按照国家消防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499.1-2010)标准对营业用房配电室及柴油机房共54个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开展更换(含拆除旧装置并回收、消防设施维保单位联动调试配合费和同质调试或验收产品样品)工作。供应商安装完成后须接入消防联动系统,并通过联动调试验收(本工作需要维保单位配合)。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服务内容。(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具有经消防主管部分验收合格并已投产的产品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年至2017年的财务会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
(4)投标人未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未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单位投标。
注:为保证本项目招标具备竞争性,有效投标人数量至少达到3家,本项目才可开标,否则本次招标按流标处理。
5.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现场文件领取
(4) 标书发售联系人:李黎彬
(5)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k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