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御复路三期、寨子路四期工程和智汇湖大坝分别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渝两江政务审{2013}324号文、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以渝两江经审{2016}484、渝两江经审{2018}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 、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项目概况:御复路三期项目总长约0.76km,路幅宽度54m。寨子路四期总长约1.6km,路幅宽度约44m。智汇湖大坝为小 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级别为4级。工程造价约2亿元 。 2.3 计划工期:10个月。 2.4 招标范围:道路、桥梁、水坝、附属绿化、照明、交通工程、高边坡防护、给排水等综合管网、土石方及其他附属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 、 项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设计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至少满足以下①、②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 ①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工程造价1.3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项目EPC业绩。 ②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工程造价0.45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EPC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4日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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