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重庆市璧山区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渝农综发[2018]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
②第7标段建设
2.2 工程规模:项目区位于璧山区城区的西部和西北部。拟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26万亩,其中田面积0.72万亩,土面积0.54万亩。
2.3 工程总投资: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7个标段,总投资为1770万元。各标段投资分别为:1标段:269.08万元;2标段:278.07万元;3标段:224.45万元;4标段:242.8万元;5标段:286.52万元;6标段:266.59万元;7标段:202.49万元。
2.4计划工期: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技术要求和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投资控制表中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
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注: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4日起,登陆璧山 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 网上关注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
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8年9月19日17时00分前在璧山 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8年9月20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