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交通中心工程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招标核【2018】024号文件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光明道为廊坊市城区东西向中轴线,由于京沪铁路及京沪高铁对城区的划分,使整个廊坊市区一分为二,光明道也被分割为光明西道和光明东道两部分。
既有光明西道为四幅路,路面全宽50m,双向六车道,中间有8m绿化带。既有光明东道为三幅路,路面全宽50m,双向六车道,中间为双黄线。远期规划光明道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计算行车速度为50km/h,红线宽度60m。双向六车道,桥下两侧设辅道。
道路起点距长青路路口50m,沿既有光明道,依次跨越银河路、解放路、廊坊车站、新华路,终点接于建设路路口,全长为2.005km。
2.2建设内容:起点距长青路路口50m,沿既有光明道,终点接于建设路路口,全长为2.005km范围内的EPC总承包。包含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 、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与工程相关的铁路设施防护迁改、大型临时设施、办理与铁路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手续、移交工作等。
不含地方管线拆改及项目实施引起的征地拆迁。
2.3资金已落实;
2.4建设
2.5施工工期 600 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0月 20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2.7合同估算价:1341.7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1.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省住建厅规定,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1日8:30分至2018年11月6日17:00分登陆“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 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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