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医院辐射防护和设备搬迁改造项目EPC总包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1809115-JGYYFS
本招标项目酒钢医院危旧门诊综合楼改扩建EPC建设项目已准进行招标工作,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酒钢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
(二)工程规模:酒钢医院附属防护设备及安装工程及专业设备移机工程(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计划工期:绝对工期3个月天。 (四)招标范围:核医学科、放射科、口腔科门诊的辐射防护、设备搬迁安装,辐射区域暖通及装饰等。医用直线加速器、模拟定位机机房辐射防护和设备搬迁。主要搬迁设备包括:16排CT(飞利浦)、256排CT(飞利浦)、双板DR(飞利浦)、核素扫描仪(飞利浦)、口腔CT(卡瓦)、数字减影(飞利浦)、数字减影(GE)、拍片机(飞利浦)、数字胃肠(西门子)、磁共振系统(西门子)、单板DR、直线加速器(江苏海明)、模拟定位机(江苏海明)等全部工程内容。 (五)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专业乙级、测绘乙级(工程测量专业,测绘局颁发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应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具有 EPC 项目实施业绩。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应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三)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一)设计部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资格证、企业 EPC 业绩、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持有有工程类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证书。项目施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