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外环污水管网工程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2018】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北外环污水管网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北外环污水管网工程分段K1+984.28之前工程,二标段为北外环污水管网工程分段K1+984.28之后工程
工期:二标段:10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4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行政处罚、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否则取消该投标人的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11月28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所有资料真实性核查,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作废标处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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