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大坝村至清水村公路改建工程路堑边坡处治变更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邵县大坝村至清水村公路改建工程路堑边坡处治变更工程已由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招[2016]2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新邵县畅安交通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加地方自筹,出资比例:国省补助30%,地方自筹7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3.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至少完成过 1 个施工总长度不少于4公里及以上,技术等级为四级及以上,并经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新建 公路工程项目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34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最近六个月 的养老保险证明和查询网址。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 :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新邵县大坝村至清水村公路改建工程路堑边坡处治变更工程施工招标的利益相关情况。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 ,没有报名参加新邵县大坝村至清水村公路改建工程路堑边坡处治变更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申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