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新增鳌江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3300000007000041001001Z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新增鳌江互通工程 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函[2018]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 ,建设资金来源为平阳县财政统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鳌江互通距离现状平阳互通约7.7km,距离现状萧江互通约7.2km,鳌江互通前后隧道净距为3.lkm,互通区主线长度为1000m左右,桥梁拼宽总长1033.04米,桥梁总长738.98米,其中大桥709.90m/5座,中、小桥29.08m/2座;匝道总长1334.01米,推荐采用单车道匝道的单喇叭互通型式,互通接线连接长约2392.05米,设置桥梁193.2m/5座,土石方数量填方78154立方米,挖方37981立方米;互通区总用地148.15亩(含收费站),土石方数量填方32813立方米,挖方15053立方米,设5进7出收费站一处(进出ETC车道各两条);设置互通收费站1处及配置必要的综合用房。项目总投资约7.47亿元。
2.2技术标准
甬台温高速公路新增鳌江互通工程位于鳌江镇塘川社区上源村附近,项目在现有的甬台温高速公路上增设互通,主线甬台温高速公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2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8米。互通连接线,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和相应规范的要求。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甬台温高速公路新增鳌江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第1标段: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甬台温高速公路新增鳌江互通工程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 、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相关可研及专题报告等全部工程。
2.4 勘察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外业勘测和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 20 份;
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3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
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 送审稿 ;
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设计人应在 15 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 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 最终稿各 20 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每标段各 20 份;
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
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20 天内完成;
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6个月;缺陷责任期 2 年。
设计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 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 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专业甲级)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 的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4 投标人 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 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8日。
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
4. 未取得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11月6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8年11月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由交易平台自动划转给招标人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11月23日9时3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 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
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
联系 人 :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 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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