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汝城县热水学校建设项目 代建单位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招核[2018] 14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总投资约168万元。
2.5 代建范围:采用阶段代建方式,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可研批复以后的报建管理、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及项目联合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可研批复以后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可研批复以后的项目全过程管理以及协助甲方进行阶段代建前的一些前期报建工作,阶段代建前的协助工作不得要求增加费用,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2.6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7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8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9 代建周期400 日历天 ;后续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移交等按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