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1-18071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第一分局港区沥青项目部港区沥青项目部计划采购一批沥青材料用于工程建设,并计划使用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供货后货款的支付。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第一分局港区沥青项目部所用沥青,供货期暂定一年 ,期间价格按照《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浮动调整。
2、本次采购数量:4500吨 。
3、交货时间:以执行时要求为准。
4、
5、质量要求:所有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贰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10万吨以上,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品牌要求: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品牌为“中石油昆仑”、“中石化东海”、“中海油36-1”。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存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以郑州航空港为中心的200公里内具有或针对本项目租赁有5000吨以上散装沥青储备库或仓储租赁合同,以保证供应的及时性,其费用包含在报价的相应单价或总价中,招标人不另外增加费用,同时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4 本标的物中改性沥青为符合需方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要求已进行改性加工的合格成品,已包含所需改性加工费用。
1.5 为确保改性沥青在运输、储存环节质量稳定可靠,要求投标人明确改性沥青生产加工地点,其加工设备及其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的相应单价或总价中,招标人不另外增加费用,同时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6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沥青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 ;应具有沥青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9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在线注册、报名,并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扫描件 。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并通过审核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800元 。招标文件费仅接受现金方式,在开标之前现场交纳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