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公司一期生产装置调峰项目集中防腐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一期生产装置调峰项目集中防腐招标-辽宁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阜新煤制天然气公司调峰项目依托于已建一期生产装置,利用一期生产装置低温甲醇洗送出的净化气,经深冷分离、PSA 制氢、乙二醇合成、甲醇合成等工艺装置及配套的储运系统、公用工程、辅助系统及系统外工程,生产甲醇 80
万吨/年,乙二醇 40 万吨/年,天然气 6 亿标准立方米/年,同时副产少量碳酸二甲酯、乙醇、杂醇油酯等产品。
二、招标范围:
选择一家集中防腐承包商,在项目现场(即辽宁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投资建设集中防腐厂房,为项目提供管道、钢结构等集中除锈、喷涂等防腐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技术文件。
本项目计划工期: 自业主发出书面通知开始至项目工程结束(约为 2020 年 12
月)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近 5 年有从事石油化工或煤化工建设项目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单个合同额达
到 600 万元以上的业绩不少于 2 个(包括未完工正在实施的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额度以签署的合同金额或最终的结算证明文件为准。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3.2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2.1 近 2 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3.2.2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2.3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3 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