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七江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七江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社【2018】44号文和隆发改【2018】2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城乡一体化贷款资金、小城镇建设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
2.4 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施工
2.8 标段划分: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已在其他项目中标的且暂未录入监管信息平台的拟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再作为本项目的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参加投标,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3.4经隆回县住建局研究决定被纳入黑名单的建筑公司不能参加本次投标,如投标作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及执行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万元,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邵阳市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 年11月 27日 16:00 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1月 7 日至2018年 11 月 11 日17:00止 自行从邵阳市 网 上发布。
7.4 投标人应自行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11月 28 日 9 时30 分,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1.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1.3中标之后,整个施工过程中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变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业主单位研究决定同意。
11.4中标公司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通知隆回县税务局管理人员确定该项目的税及申报缴税方式,执行隆办发【2017】2号文件。
11.5本项目禁止转包、分包,违者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12、
地
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