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甘肃省总队医院鼠疫应急防疫队实验设备及耗材采购
更正公告(二)
招标编号为YC18315150(ZBO)号的武警甘肃省总队医院鼠疫应急防疫队实验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现对原招标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为准);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 ( )及“信用甘肃”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军队、武警部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环保标准;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6、本次采购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为准);
3、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军队、武警部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环保标准;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本次采购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原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中:“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财务报告,须提供资信证明);
3、近三个月(2018年8月-2018年10月)社保缴纳证明;
4、近一年(2017年10月-2018年10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明;
5、投标人相关资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法人声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保密承诺书;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至现场审核。”
变更为: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人声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保密承诺书;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获取方式中:“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费用: 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变更为:“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费用: 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中:“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
3、招标文件未按要求送达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变更为:“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
3、招标文件未按要求送达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五、招标文件内容做相应变更。 六、采购人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