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夏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机关物业服务招标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夏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机关物业服务招标
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104_4687483129799455
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夏财采计【2018】01080号的要求,受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夏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对江夏区纪委机关物业服务进行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前来竞投。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GTS-GK2018-F1022
2、项目名称:江夏区纪委机关物业服务
4、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
5、预算金额:122.0224万元,超过预算价投标无效。*************************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三、供应商必要资质、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具备: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含物业相关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含叁级暂定)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含)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含双证者优先。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物业管理专业的项目经理证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且具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历并提供劳动合同,所投本项目人员须提供上岗证书。
5、本项目至少拟派电工一名,提供电工证、身份证,劳动合同。
6、提供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需在本地有售后网点,能提供长期服务(需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8、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查询证明;
9、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一次性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四、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2018年11月5日起至2018年11月9日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