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公开选定车辆维修点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公开选定车辆维修点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受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委托,就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公开选定车辆维修点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公开选定车辆维修点项目;
1.2采购编号:RAPMZB-郑-2018017。
2.1招标范围:省委党校9辆轿车、商务车等的维修及保养(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服务质量:合格(保证随叫随到);
2.6成交家数:1家;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二类(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格证书;
3.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竟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3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