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旧城棚改区安置点工程(B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0633-1840446F4G10)磋商公告
受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 委托,现对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旧城棚改区安置点工程(B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旧城棚改区安置点工程(B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二、项目编号:0633-1840446F4G10
三、项目基本概况或项目采购内容:
1.基本概况: 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旧城棚改区安置点工程(B工程)经崇发改投资[2018]45号文立项批复,建设地址位于崇左市江北区B-14地块,场址北临规划路,西临糖厂旧宿舍,东临壶滨路,南临新庆街。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205707.8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地下室、附属设施工程、供配电、供排水、设备安装等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105365万元,资源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市财政配套资金、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筹措解决。现开展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旧城棚改区安置点工程(B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旧城棚改区安置点工程(B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工作内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及磋商保证金:
1.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陆万零捌佰元整(¥660,800.00);
2.磋商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供应商应于截标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供应商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至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联行号313611017053),开户名称:
特别说明:缴纳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2018- F4G10保证金”字样。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15年起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及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工程师等相关执业资格。
(3)业绩要求:无。
(4)其他要求:无。
3.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得磋商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磋商文件,请潜在供应商于本竞争性磋商有效期限内,即2018年 11 月 07 日08时30分起至2018年11 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
2018年 11 月 0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