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科技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采购项目编号:441825-201811-317001-0002
2、 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3、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12500
4、 采购数量:1项
5、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完成期 | 采购最高限价 |
(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5)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规划编制(不含规划审查、公示、报批时间) | 人民币29.80万元 |
(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行政村庄规划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规划编制(不含规划审查、公示、报批时间) | 人民币371.45万元 |
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CLPSPF0118QY03ZC37
2.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18年7月份或之后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所属期为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 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3.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中“下载中心”下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3日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清远市 连山分中心(详细
8、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10时00分
9、 提交投标文件
13、 联系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