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福鼎市 / 广东省;惠州市; 一、 招标条件 本 宁德项目5-6号机组、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LOT120Na ,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宁德核电 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型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称为宁德核电厂二期 工程5、6号机组,厂址位于福建宁德福鼎市秦屿镇。电站的设计运行寿期为60年。项目建设总工期从每台机组第一罐混凝土浇灌到商业运行不超过62个月,首台机组浇灌第一罐混凝土目标日期2018年12月31日,5号机和6号机组开工间隔暂定为8个月。惠州核电 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型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称为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 工程1、2号机组,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电站的设计运行寿期为60年。项目建设总工期从每台机组第一罐混凝土浇灌到商业运行不超过62个月,首台机组浇灌第一罐混凝土目标日期2018年12月31日,1号机和2号机组开工间隔暂定为8个月。招标内容与范围:包括宁德项目5-6号机组、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RPV保温层设备的原材料采购、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文件和服务等。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3)5)近3年内 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4)近3年内 ,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记录;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 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或一家报名另一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2. 财务要求1)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 业绩要求1) 具有反应堆压力容器金属保温层的供货业绩,或研制的金属反射保温层通过行业专家鉴定。4. 其他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四、 探询文件的获取 探询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06日08:30—2018年11月13日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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