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105_5751571451618079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一、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大林财投【2018】90号,预算:192万元。
四、采购内容:
2、办公楼屋面维修工程(房盖维修),更换彩钢板、加保温层;
3、办公楼及法官学院蘑菇石外墙改造工程,约550平方米;
4、诉讼服务中心门前新建地面工程,包括排水沟、围墙、电动门等;
5、办公楼外场区正门改扩建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工期:60天。
施工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包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包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班组人员配备要求: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建筑工程专业的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建筑工程专业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所有成员有效的身份证。
七、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于2018年11月06日起至2018年11月12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